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及完善 |
| |
引用本文: | 胡世亮.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及完善[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1997(1). |
| |
作者姓名: | 胡世亮 |
| |
作者单位: | 鞍山师范学院财经系!助教 |
| |
摘 要: | 优胜劣汰是一个自然法则,同时又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客观规律.商业银行作为经营金融业务的特殊企业,必然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如果其经营不善甚至资不抵债,就有面临破产的可能.1995年5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已明确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依法破产,这是我国银行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银行破产在西方国家常有所闻.我国目前由于商业银行体系正在建立之中,因此尚无商业银行破产记录.但各种城乡信用社及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接管的也不少见.应当指出,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