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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曲”观念在元明两代的差异与衍变
作者姓名:张婷婷
作者单位:南京艺术学院,江苏南京210013
摘    要:依照现代学术话语,元曲是散曲与杂剧的总称,从“曲”的层面看,作为合乐而唱的“韵”文学,杂剧与散曲均可归属于诗歌的范畴。但是,如果我们回到元代的文学语境,从当时文人的视角观察,散曲与杂剧仍有明显的区分,散曲可归为“乐府”的范畴,杂剧则归属为“传奇”、“院本”一类,它们不仅各有其独立的艺术生命形式,甚至称谓也不尽相同。明代以来,散曲与杂剧的观念发生了微妙的衍变,散曲逐渐与杂剧并称为“元曲”,与元代文人固有的“曲”的观念或多或少存在着差别,因此有必要对“元曲”的称谓及观念作细致的梳理.以彰显杂剧与散曲的渊源流变与发展轨迹。

关 键 词:“元曲”观  大元乐府  俚歌词曲  “曲”与“戏”  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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