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双主体”育人实践中企业动力机制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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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梅,吕高.高职“双主体”育人实践中企业动力机制的构建[J].职业教育研究,2012(3):13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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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梅 吕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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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太原,0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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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资助项目《矿山机械制造与维修专业“前校后厂、工学交替、双主体育人”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项目编号:jz11-06)的部分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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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是校企合作能否持续进行的关键一方。通过对制约企业参与"双主体"育人因素的分析,指出应当建立职业教育与企业合作的利益共同体。总结近两年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构建企业动力机制的实践,提出了构建企业参与"双主体"育人实践动力机制的几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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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 “双主体”育人 企业动力机制 校企合作 前校后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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