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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媒与司法的平衡
引用本文:张晶晶.论传媒与司法的平衡[J].东南传播,2011(2):8-10.
作者姓名:张晶晶
作者单位: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
摘    要:传媒与司法,由于价值追求的差别,二者之间出现矛盾是正常的。目前,传媒报道司法的不规范与"非法治"屡屡出现,司法不公也时有发生。从长远来看,平衡传媒与司法关系的核心是法治化;而法治意识,是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

关 键 词:传媒  司法  法治化  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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