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程、董《学则》及朱熹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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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字会.读程、董《学则》及朱熹跋文[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1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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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字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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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庐山白鹿洞书院东碑廊有一通清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由当时南康郡守董文伟所立的《白鹿洞书院教规》碑,碑文除镌刻了南宋朱熹守南康军时手订的《教规》外,还附录了《程董二先生学则》(以下简称《学则》)以及朱熹在公元1187年所书的跋文。查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修撰的《德兴县志》在《卷三九·艺文志·文征·杂著》中,首篇录了朱熹的跋文,还有《学则》十二条(自“居处必恭”至“相呼必以齿”)逐条咸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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