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物权法的更正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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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卉.论我国物权法的更正登记制度[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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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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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延边大学法学院,吉林,延吉,11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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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登记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促进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但是登记的记栽工作总会受到各种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错误的登记不可避免.更正登记制度就是一项有助于保障不动产物权正确界定的制度.物权法的更正登记制度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均属于薄弱领域,在实践中也屡有错误登记的发生,因而发生诉讼关系.通过对更正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登记程序以及立法上需要完善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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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登记 登记错误 更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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