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法学专业特色建构的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广西师范大学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建设系列论文之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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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竹胜,姜艳.民族地区法学专业特色建构的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广西师范大学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建设系列论文之八[J].高教论坛,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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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竹胜 姜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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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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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西"首批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自治区教育厅新世纪教改工程"十一五"第五批立项课题,广西师范大学第七届A类教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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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存在着办学环境上的差异,因此在培育法学本科人才的专业特色上,必须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好本地的教学资源,围绕着人才培养的质I这个主线,形成具有适应性、民族性、职业性、地方性和区域国际性的法律人才培养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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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地区 法学本科人才 专业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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