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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汉字与不规范汉字(三)
引用本文:张照庚.规范汉字与不规范汉字(三)[J].新闻与写作,2012(1):95-96.
作者姓名:张照庚
摘    要:出版繁体字版读物时,一定要注意用字规范化。目前的这类读物,普遍地存在着繁简混用的情况,在繁体字中掺杂着一些简化字。在繁体字版读物中,必须一律使用繁体字,虽然简化字是规范汉字,但在繁体字版读物中掺杂简化字,简化字就成为不规范汉字。使用繁体字时应以《简化字总表》里简化字后的括弧内的繁体字为依据。有一些简化字是代表几个繁体字的,如"发",既是"發"的简化字,又是"髮"的简化字,由简体改繁体时要理解原意,不要改错。也有一些传承字是属于双重字类的,如"制",组成"机制"、"体制"、"制度"等词时,属于传承字;组成

关 键 词:简化字  繁体字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不规范汉字  传承字  文字改革  等词  用字规范  掺杂  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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