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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稿多投引发的法律思考
引用本文:史晓.由一稿多投引发的法律思考[J].出版参考,2012(14).
作者姓名:史晓
作者单位:济南出版社
摘    要:所谓"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媒体发表(同时或者先后发表),即多次使用同一作品的行为.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一稿多投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并且愈演愈烈.一直以来,一稿多投备受媒体谴责,甚至被许多人认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从法律上做进一步的思考和探讨,我们就会发现简单地把一稿多投归为违法行为是片面的,并且相关法律的规定也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思考一:一稿多投究竟是合法还是违法?@@《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此外,《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由法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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