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北京地区的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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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源.清代北京地区的地震[J].北京档案史料,2006(3):216-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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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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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副研究馆员,北京1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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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震乃自然灾害之一,是极为普遍的自然现象,我们所说的地震一般都指的是天然地震(非天然地震是指如矿山开采等引起的人工地震等),主要为两种。一是构造地震,一是火山地震。构造地震即由地下岩石的构造活动而产生的地震,地震若是超过了一定的临界点就会造成灾害,其破坏性强和影响范围广,往往会在瞬间给人类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灾难。因此,在各种自然灾害中,人们最恐惧的莫过于地震了。我国是多地震国家,由地层的结构所决定。强地震带主要分布于我国的华北、西北和西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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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震 北京地区 清代 自然灾害 自然现象 矿山开采 人类社会 西南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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