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代言人”制度:家校沟通与合作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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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绍荣,王德清.“家长代言人”制度:家校沟通与合作的有效途径[J].教学与管理,2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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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绍荣 王德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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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教育学院,西南大学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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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学校,作为孩子成长的两个重要“摇篮”,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教育作用。为此,近几年来,各地中小学都在努力构建家校沟通与合作的协作教育模式,充分利用家长资源来管理和教育学生。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家校之间的合作进展地并不顺利,其理由是显而易见的:一是部分家长碍于面子,虽然有很多想法,但不好意思和学校沟通,不敢向学校提意见;二是家长自身的素质的限制,他们仅仅把教育看作是学校的事,无意识也无能力去和学校沟通与合作;三是大部分家长的工作也十分繁忙,无暇顾及与学校沟通关于自己孩子教育的问题;四是众多家长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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