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利他辩证及其道德教育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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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华,沈剑英.利己利他辩证及其道德教育意义[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9(14):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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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华 沈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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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系,浙江杭州310028 [2]杭州市求是教育集团竞舟路小学,浙江杭州3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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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十一五”规划国家一般课题“儿童道德认知与道德教育跨文化实验研究”(编号:BEA060022)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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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传统教育和日常生活中,利己——损人、利他——损已往往被被认为有必然联系。根据伦理学、心理学、社会生物学与字源学等方面的研究,我们发现:1.利己与利他的关系反映了道德的实质内涵;2.为已利他是道德恒常性的表征。在道德教育实践方面,应该承认为已利他和纯粹利己的合理性,并根据孩子道德认知能力的发展,采取不同的方法对儿童进行有实效的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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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德认知能力 利他 利己 教育意义 辩证 社会生物学 日常生活 传统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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