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自称代词“某”、“某甲”和“某乙” |
| |
引用本文: | 陈翠珠.汉语自称代词“某”、“某甲”和“某乙”[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6):65-68. |
| |
作者姓名: | 陈翠珠 |
| |
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
| |
摘 要: | “某”、“某甲”、“某乙”是人们所熟知的隐名代词,用来代替人和事物的名称,而作为自称代词,就鲜见探讨了。唐宋时期是自称代词“某”、“某甲”、“某乙”盛行的时期,它们的语法意义和句法功能一致,语用功能和分布却大有不同,复数表达也各具特色。
|
关 键 词: | 自称代词 隐名代词 某 某甲 某乙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