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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标准与途径
引用本文:梁业芳,简洁玲,张绮兰.谈谈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标准与途径[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2):133-135.
作者姓名:梁业芳  简洁玲  张绮兰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摘    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我国在本世纪头 2 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报告中共用了六个“更加”来强调其全面性。他说 :“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 ,集中力量 ,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① 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这目标的具体标准 ,找准其实现途径。  小康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 ,是指一定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下 ,人民生活水平高于温饱 ,但还不够富裕 ,达到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生活舒适便利、精神健康充实…

关 键 词:中国  小康社会  标准  实现途径
文章编号:1000-5455(2003)02-0133-03
修稿时间:200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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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可从《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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