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造思考——以《体育法》新修订为契机 |
| |
引用本文: | 吴会通.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造思考——以《体育法》新修订为契机[J].安徽体育科技,2023(6):5-8+29. |
| |
作者姓名: | 吴会通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20CFX022; |
| |
摘 要: | 体育仲裁是解决体育纠纷的重要方式。《体育法》新修订后,明确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借鉴参考国外仲裁机构设立和管辖范围,不断完善优化我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庭等组织的构造。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我国体育仲裁管辖范围,建议采取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2种方式予以明确,从而有效地发挥我国体育仲裁解决纠纷的重要作用。
|
关 键 词: | 《体育法》 体育仲裁 体育纠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