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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政策调整背景下城市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与实现——基于深圳市婴幼儿家庭的调查分析
引用本文:海鹰,欧蕾,刘天娥.托育政策调整背景下城市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与实现——基于深圳市婴幼儿家庭的调查分析[J].教育导刊,2023(5):81-89.
作者姓名:海鹰  欧蕾  刘天娥
作者单位:1.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2. 深圳大学教育学部;3. 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学院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广东省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供需现状研究”(编号:2020GXJK121);;深圳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重大招标课题“深圳市民转公幼儿园质量提升策略研究”(编号:zdazb21002);;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度共建课题“社会治理视域下的家庭与幼儿园合作育人机制创新与实践”(编号:SZ2022D060);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托育政策经历了从“福利化”到“市场化”再到“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三个主要阶段的调整变化。伴随着2021年“三孩”政策的全面落地,托育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深入了解当下家庭的照护需求并精准提供服务成为重中之重。对深圳市已育有0-3岁婴幼儿和有生育意愿的770户家庭的调查显示:父母科学教养观念强,期望得到专业指导;托育机构价高质劣,家长对社会托育服务满意度低;在育儿指导方式上,期待多种方式提升育儿水平,争做新时代教育型家长;在照护服务形式上,呼唤“父母带薪育儿假”,时间、经济支持双重保障;对于入托年龄与类型而言, 1岁前入托需求相对较低, 2-3岁的入托需求超七成;社区式、全日制备受青睐,期盼普惠性托育服务。这代表了我国诸多城市婴幼儿照护发展的现实状况。为此,可尝试在顶层设计上完善家庭生育友好型育儿支持政策;在梯度推进上优先解决2-3岁幼儿照护需求;在强化指导上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在优化监督上健全托育机构监管与评估机制。

关 键 词:托育政策  婴幼儿照护服务  0-3岁婴幼儿  城市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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