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屋檐下的体育法——体育法方法论的路径选择与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吕伟.一个屋檐下的体育法——体育法方法论的路径选择与思考[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2,38(11). |
| |
作者姓名: | 吕伟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
| |
摘 要: | 体育法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其研究价值日益升温.近年来,体育学派和法学派都开始将视角投入这一场域之内.法学派内,大陆法系以“问题”为中心,分别从“部门法”和“体育实践”两条路径进行了体育法的学科体系构造.“部门法”路径以制定法为前提,采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体系框架;“体育实践”路径,以广义体育法为前提,采用规则与规范二元路径的体系框架.相比之下,“体育实践”路径更为科学、更有利于学科发展.普通判例法系以“判例”为中心,从经验事实出发,不断归纳法律原则,以实证的研究方法论构造体育法.体育学派,从体育本体出发,使体育法研究经历了身体的教育法令到社会大众、竞技法令之嬗变.两派由于学科任务的不同,导致天然的学派对立,法学派从“法规范”出发,体育法学派从“社会现象”出发,二者互为前提,互相借鉴,同属一个屋檐下的体育法.
|
关 键 词: | 体育法 问题中心 法学派 学科任务 体育学派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