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
| |
引用本文: | 薛辉,邱晓梅.福建: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免费义务教育[J].小学教学参考,2005(Z3). |
| |
作者姓名: | 薛辉 邱晓梅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新闻》
(薛辉),《华东新闻》(邱晓梅) |
| |
摘 要: | 日前,福建省《关于切实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出台,该省将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并在贫困残疾人子女入学、治病住院、廉租住房、劳动就业等方面给予扶持。2005年,福建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解决残疾学生的书本费。各级残联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辍学残疾儿童登记制。在特殊教育高年级阶段,将进行劳动预备培训,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教育,以提高残疾学生的就业能力。意见强调,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各类中等和高等院校不得拒绝残疾考生。各级财政要保证特殊教育教职工的工资和特教津贴足额按时发放…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