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中明显新颖性的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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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我国采用初步审查制,初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中包括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明显不具备新颖性的审查。为了避免一些明显不具备新颖性的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审查部在坚持初步审查方式的前提下,通过不断加强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明显新颖性审查,提高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质量。经过一段时间的明显新颖性审查,笔者作为一名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中明显新颖性的判断标准有了自己的一些见解,期待和大家分享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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