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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
作者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基础处
摘    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全面构建“全员参与”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推行“德育导师制”,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关 键 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德育导师制  指导意见  中小学  浙江省  学校德育工作  德育工作体系  “全员参与”  省政府  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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