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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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连柱,孙毓梅.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若干问题探讨[J].黑龙江档案,2009(3):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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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连柱 孙毓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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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愈加重视。2006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2007年,省财政厅和省档案局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快了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步伐.使得此项工作日趋规范。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各级档案部门的高度重视。一、项目申报问题首先,把握国家重点档案的概念和抢救范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中对国家重点档案概念作了明确规定.即“在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在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利用价值,国家需要永久保存的珍贵档案”。所以申报国家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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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抢救工作 重点档案 档案抢救 管理细则 档案部门 项目申报 档案概念 国家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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