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考试立法现状分析与思考关于考试立法的几点思考1.考试立法必须纳入最高立法机关工作范畴。考试活动已不仅仅是教育系统为国家选拔培养人才的形式,它已经贯穿到整个社会生活中。考试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考试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所以,考试立法应纳入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工作范畴,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统一的考试法。2.通过立法建立健全考试的程序性规则。在考试立法中不仅要考虑考试法规的实施程序,而且要考虑实施过程的程序化(违纪舞弊事实的认定、处置程序等);考试立法不仅要明确规定应考者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应遵守的法纪,而且还要明确考试机构和考试工作员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应遵守的法纪。3.通过立法建立统一的应考者考试权救济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考试仲裁制度、申诉制度,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请求赔偿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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