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明法案》签署生效:美国专利制度发生深刻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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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琤,王韦玮,任晓玲.《美国发明法案》签署生效:美国专利制度发生深刻变化[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1(11):8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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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琤 王韦玮 任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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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文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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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自1952年实施《美国专利法》以来最全面的一次专利制度改革落下帷幕继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于当地时间2011年6月23日和9月8日以绝对优势通过《美国发明法案》后,美国总统奥巴马9月16日正式签署该法案。至此,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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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制度 美国专利法 商标局 法案 制度改革 深刻变化 发明人 正式生效 专利局 小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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