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践之争:量刑规范化改革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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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镜祥.理论与实践之争:量刑规范化改革评析[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2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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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镜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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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师范大学 法学院,成都,61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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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2013年青年项目“我国法院量刑决策实证研究”( SC13C016);四川省基层司法能力研究中心2013年度一般项目“基层司法机关量刑程序改革实证研究”( JCSF20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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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2014年量刑规范化的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方案所确立的量刑范式将成为我国刑事司法的常态性机制。总结和回顾量刑规范化改革历程可以发现,学界提出的量刑实体法与程序法改革并行的思路得到了决策层的认可,尤其是实体法改革方案的内容较大程度吸纳了刑法学界的智力成果;但在程序法改革方案的设计上,并没有采纳部分程序法学者主张的对抗化、独立式量刑程序架构,采取了在不突破我国刑事审判结构基础上设计的职权化、相对独立式的量刑程序架构。尽管面临学界的指责,但从客观效果看,改革的成效比较显著,理应受到肯定和坚持。当然,着眼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进一步完善,未来可以在调整实体法方案的适用范围和构建多元化的量刑程序方面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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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量刑规范化 实体法 程序法 理论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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