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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背景下我国著作权登记制度的价值、困境与出路
作者姓名:刘慧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探索研究基金项目资助;
摘    要:著作权登记制度具有发挥著作权法的激励功能、提升著作权法的经济效益、体现著作权衡平精神等方面的制度绩效。然而,作为著作权产业发展的基础制度,其同时存在立法不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已有制度同产业发展脱节等方面的现实困境。加上数字技术的冲击,又面临新型著作权类型不断涌现的挑战。鉴于此,有必要对著作权登记制度予以立法重构,通过设置专门章节明确著作权登记的效力、举证责任等实体条款。同时,对配套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正,以克服现行制度适用混乱、与产业发展脱离的弊端。在立法修正之前,可以通过构建同产业发展相衔接的数字著作权登记体系、建立著作权登记信用机制的方式来提高登记效率、强化作品登记保护力度。

关 键 词:数字技术  数字出版  著作权登记制度  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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