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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分钟一节课的制度应予变革
引用本文:戚明诚.四十五分钟一节课的制度应予变革[J].上海教育科研,1988(6).
作者姓名:戚明诚
作者单位:重庆市松藻矿务局子弟中学
摘    要:(1)这种制度不尽适合青少年的生理特点:青少年,尤其是初中生的大脑处于发育阶段,注意力不能高度集中,在进行比较抽象的逻辑思维后容易疲劳,需要间以短暂的休息.所以一节课的讲授时间,似以三十分钟左右为宜.否则听课就要打折扣,就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顾左右而言(或想)他.(2)不适合青少年的性格特点:青少年好动.要他们坐四十五分钟,无疑是太长了.(3)没有照顾到不同学科的不同特点:一节课四十五分钟,对音、体、美三科也许是合适的,对政、史、地、生四科是否合适就值得研究,数、理、化,汉语、英语等需要做大量练习的学科,矛盾就显得比较突出,一般说,课堂四十五分钟,光讲不练,时间嫌多,既讲又练则不够.既然不够,许多教师就一讲到底,全部作业都让学生在课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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