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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的“人”的标准考察——“彭宇案”的思考
作者姓名:
唐小冬
作者单位: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最近几年关于见危不救的论争颇受关注。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专家学者,都从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更多集中于伦理道德层面的评说。从"彭宇案"出发进行分析,见危不救者在民法领域内不具有可归责性。不同领域的"人"具有不同的标准类型,民法上的"人"既不是道德高尚者,也非道德沦丧者,而应该是道德上的中性人。
关 键 词:
见危不救
民法
标准
类型
中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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