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法》同位类配号应有简明的规律性——对《中图法》同位类编号的修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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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志霄.《中图法》同位类配号应有简明的规律性——对《中图法》同位类编号的修订意见[J].图书馆界,19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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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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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大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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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图法》的标记符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制号码,数字的设置,基本上遵从层累制的编制原则。层累制编号法突出的优点是类号反映上下位类的关系很清楚,逻辑性很强。但由于阿拉伯数字共有十个,不足以标记十个以上的同位类目,因此《中图法》对部分同位类的配号采用了八分制、双位制等方法。对同位类号码的配备可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同时又应该具有简明的规律性,使分类号码能表达出类目之间的关系,能表明哪些类目是并列关系,哪些类目是从属关系。但是从《中图法》(第2版)同位类编号的实际情况来看,形式繁多,缺乏简明的规律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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