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合同诈骗罪的主观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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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必双.试析合同诈骗罪的主观特征[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0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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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必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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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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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主体不仅想非法取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且还欲对该财物进行自由支配。合同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内容包括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和无履行合同的诚意,其形态只能是直接故意,不含间接故意。我们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行为等因素来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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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占有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
文章编号: | 1004-4310(2003)01-0104-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10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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