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理”思想品德课教学之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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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旭.“明理”思想品德课教学之基点[J].小学阅读指南(3-6年级),2011(7):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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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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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临海市白水洋镇祥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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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熹说过:"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知的目的在于理和行,明理是品德课教学的基本环节,它是直接指导培养学生良好习惯的德育目标。能否让学生把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并使之科学化和持久化,是品德课教学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只有建立正确的道德认识才能产生良好的道德动机,也就是说"明理"是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只有"明理"明得透,"激情"才能激得真,"导行"才能导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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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理 导行 学生生活 休闲活动 道德情感 以情感人 引导学生 思想品德课教学 情理交融 道德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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