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育中的恶意伤害行为的刑法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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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超.竞技体育中的恶意伤害行为的刑法介入[J].体育世界,2011(4):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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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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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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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竞技体育因其激烈的对抗性,常常会发生球员恶意伤害对方的行为,传统的刑法理论将这种行为作为正当业务行为而对其排除适用。实际上,竞技体育中的恶意伤害行为在行为恶意、行为表现和行为后果方面,都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因此有必要对此类行为进行刑法归责。但是考虑到竞技体育的特殊性,需要对刑法介入竞技体育中的恶意伤害行为进行严格界定。本文首先分析了竞技体育中的恶意伤害行为的定义,并对其特征进行论述,接下来分析了如何对此类恶意伤害行为进行刑法归责,最后对恶意伤害行为的入罪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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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技体育 恶意伤害 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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