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教育成本分担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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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荣日.略论教育成本分担的若干问题[J].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4(4):24-2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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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荣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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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高教所副教授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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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谈及教育成本分担问题时,人们往往先从教育产品的属性着手。因为教育产品(本文单指各层次教育的毕业生,下同)的属性,是实施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理性前提。如果某种产品属于公共产品,则从理性层面或至少从学理层面上讲,生产者所有成本,应完全由公共社会或能代表公共社会的国家来承担;如果是私人产品,其成本则要由拥有者的私人承担;而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公共产品,则私人和公共社会应当按某种比例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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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教育产品 毕业生 层次教育 社会 准公共产品 属性 学理 国家 私人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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