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祥常德“三禁”中大义灭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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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柯云.冯玉祥常德“三禁”中大义灭亲[J].湖南档案,2002(11):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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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柯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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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28年6月,冯玉祥奉命率军进驻常镕古城。他早闻常德已是娼妓、赌博、吸毒横行之地,人们称之为“三毒”。因此他在部队入城之前,特地向全体官兵再次重申“三条规定”,反复强调“三禁”(即禁止嫖娼、赌博、吸毒),严厉告诫部下:若一旦发现违令,照杀不赦。他说,常德是素有“小南京”之称的花花世界,大家要相互监督,好自为之。为达此目的,他还自上而下,多次征求意见。全军官兵都知道冯将军治军严谨,远在拉队伍之时,他就搞了三条明规定:凡打骂老百姓、奸污妇女、强买强卖,无论战劝大小,一律格杀勿论。大家都写了保证书,一致表示坚决服从。这样,部队才开进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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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冯玉祥 常德市 嫖娼 赌博 吸毒 治理 192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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