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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原则(讲座之五) 持之以恒 突出重点
引用本文:李平,李超.家庭教育的原则(讲座之五) 持之以恒 突出重点[J].家庭教育,2000(5):40-41.
作者姓名:李平  李超
摘    要:“持之以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是家庭教育基本原则的第四条。这个原则告诉我们,家庭教育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劳动,要求家长制订长期性目标,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为完成既定目标,不能希冀一蹴而就,而要分阶段实施,顺利完成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才能最终完成预定目标。

关 键 词:教育原则  早期教育  小学教育  中学教育  家长学校  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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