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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眉山诗案
引用本文:曾枣庄.论眉山诗案[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3).
作者姓名:曾枣庄
摘    要:所谓眉山诗案,是指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御史台以苏轼作诗“谤讪新政”的罪名,把他逮捕入狱,最后贬官黄州一案。因苏轼是四川眉山人,所以这个案件被称为眉山诗案;又因御史台叫乌台,所以又被称为乌台诗案。这是北宋一场有名的文字狱。本文想对这场文字狱的起因、经过和性质,略作一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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