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刑法中“犯罪类型设置”的检讨——从背信罪的设立入手
引用本文:吴情树.我国刑法中“犯罪类型设置”的检讨——从背信罪的设立入手[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76-83.
作者姓名:吴情树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摘    要:在我国刑法分则中,犯罪类型的设置存在着重大的粗细错位,该粗的不粗,该细的不细。因此,在今后刑法修订中,应当纠正犯罪类型设置粗细严重错位的立法思路。在重大法益的保护上,尽量采用详细具体的罪名,在轻微法益的保护上,尽量采用类型化的罪名,做到该粗的则粗,该细的则细,才能最大限度实现刑法的目的,发挥刑法的机能。

关 键 词:背信罪  犯罪类型  法益保护  类型化思维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