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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实践路径探微
引用本文:杨彬.法学教育的实践路径探微[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2).
作者姓名:杨彬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 110034
基金项目:2012年度辽宁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法学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研究与应用》阶段性成果,2014年沈阳师范大学教改专题项目《分型建设研究与实践--基于专业特色化发展》阶段性成果。
摘    要:法律实践教学具有单纯的理论教学所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法学学生将来从事的工作具有多样性、实践性、系统性。基于此,国内外一些教育专家提出了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带得走的能力”,即在课程改革上,强调让学生学习如何把知识转化为能力。法学学生的学习能力,不但包括快速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还包括正确运用法律知识、具有正确法律思维的能力,特别是要学会如何判断法律事件、分析法律问题及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关 键 词:实践教学  本科生导师制  网络实践教学  模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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