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审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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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茹,田金明.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审判制度[J].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16(1):3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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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茹 田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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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莆田学院社科部 2.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福建莆田,35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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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审判制度有裨于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平衡,有利于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法庭污染",但限制了被告人的部分诉讼权利,且与原有的诉讼制度存在抵牾。国外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审判制度采用绝对分案审判、相对分案审判、裁量分案审判这三种模式,而国内试行分案审判及分庭审理。根据本国国情,现阶段应适用分案审判为主,分庭审理为辅的司法模式。设计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审判制度要界分分案审判的范围,构建被告人正当诉讼权利,协调分案审判与原有诉讼制度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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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分案审判 路径选择 程序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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