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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用性的判断——“磁悬浮磁能动力机”发明专利权驳回复审案
摘    要:专利实用性作为专利授权的重要实质条件之一,要求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能够实际实施和重复实施,能够解决技术问题、产生积极效果。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对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能够实现,如是其本身的固有缺陷引起的则认定为不具备专利实用性,否则,认定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专利实用性的判断在传统技术领域可以适当弱化,但在高新技术领域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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