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与托管关系初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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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云,刘朝辉.知识产权代理与托管关系初辨[J].云南科技管理,2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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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云 刘朝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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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昆明成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光谷光机电科技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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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知识产权代理与知识产权托管基本概念及作用的分析,初步辨析知识产权代理与知识产权托管的关系。知识产权代理是知识产权托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专利代理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代理受专利代理条例为代表的代理条例管辖,必须由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指南》为以专利、商标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托管指明了方向,知识产权托管机构对资质并无明确要求,只要其经营范围涉及知识产权代理和咨询服务,具备为托管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检检索、分析、申报、预警、战略策划、运营管理等服务能力,均可作为托管机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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