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立法价值取向研究*
——兼论现行《体育法》的修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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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蒙雪.我国体育立法价值取向研究*
——兼论现行《体育法》的修改完善[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5,35(1):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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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蒙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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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体育学院休闲体育与管理系,广东广州,51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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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运动员权益保护制度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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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价值取向决定着立法的走向.我国目前“义务本位”的体育立法价值取向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这导致体育法不足以切实保护运动员的权益.体育立法价值取向应早日转变为“权利本位”,让《体育法》真正成为一部“运动员权利保护之法典”.基于立法价值的历史分析,对现行《体育法》第一章第一条、第四章第四条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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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育 立法价值 演变 评价 |
收稿时间: | 2014/7/18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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