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补偿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
| |
引用本文: | 鲁志峰.竞业补偿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J].职业技能培训教学,2005(10):30-30. |
| |
作者姓名: | 鲁志峰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 |
摘 要: | 最近,我听其他同事说,公司想和业务部及产品开发部的员工签订一份竞业协议。要求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六年内不能为他人和自己开发、生产、销售与公司相同、相似的同类产品。如有开发,则该开发的产品知识产权属于公司所有,还规定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和保密费。据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说,只要双方愿意签订,法律是允许的。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合法的吗?
|
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 缴纳 法律顾问 产品开发部 同类产品 产品知识 竞业限制 公司 员工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