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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的主体实践论
引用本文:普慧.禅宗的主体实践论[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1,21(5):23-28.
作者姓名:普慧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陕西,西安,710062
摘    要:禅 ,是梵语“禅那” (Dhy仭na)之略称 ,意为“静虑”、“思维修” ,它不同于一般哲学上的范畴 ,而是佛教的一种修养实践活动。它原来是印度各派宗教和哲学共同修习的方法 ,而在佛教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因而成为佛教戒、定、慧三学之一的“定学”中最大的一种 ,通常把“禅”与“定”合称为“禅定”。所谓禅定 ,即是通过精神的高度集中 ,观想特定对象、摒弃杂念 ,以臻明镜般的宁静、空纯状态 ,同时在身心上产生异乎常人的功能 ,以泯灭主与客、今与来、可能与现实的对峙。佛教的一切内心修习的实践活动 ,几乎都伴随着禅定而进行。佛祖释…

关 键 词:禅宗  主体实践论  佛教  禅定思想  遁世修行  佛教中国化  静坐修习
文章编号:1005-6769(2001)05-0023-06
修稿时间:2000年6月26日

The Principal Part Practice Theory of Zen Buddhis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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