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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性·功利·理性——从"义利之辨"看孟子幸福原则的确立及其意义
引用本文:王林,张方玉.德性·功利·理性——从"义利之辨"看孟子幸福原则的确立及其意义[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6(3).
作者姓名:王林  张方玉
作者单位: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济法政系,江苏,连云港,222006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会基金 
摘    要:孟子的幸福观具有多重向度,德性至上是其幸福观的根本原则,但不是唯一原则.从义利之辨来看,孟子的幸福原则包括德性原则、功利原则和理性原则三个方面.德性原则坚持儒家道义论的基本立场,确立了幸福观的德性基调和精神追求;功利原则触及儒家道德理想的经济基础,形成了孟子幸福观的现实品格并使之能够落实于社会生活;理性原则运用儒家思想的智慧思维,使幸福理论展现出鲜明的理性特质,力图消解德性幸福与功利幸福的内在紧张.在三大原则共同作用下,孟子的幸福观既发展了孔子奠定的德性幸福,又为儒家幸福观开辟出功利幸福的新空间,并实现二者一定程度的融合,从而构建了崭新的完整形态的儒家幸福观.

关 键 词:孟子  幸福观  义利之辨  德性原则  功利原则  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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