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几个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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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朋树.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几个问题的思考[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5(4):2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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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朋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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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玉环分校,浙江,玉环,31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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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机关说明理由解释其决定的合法性是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依法行政、理性行政的必然要求。对于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而对于行政规章,则应当说明理由。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主体应该是行政主体。方式以书面说明为原则,口头说明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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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行为 理由 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行政主体 合法性 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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