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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丧失学籍后恢复学籍的司法途径探析——基于我国司法实践的经验研究
作者姓名:邢斌文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基金项目: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加强宪法实施、教育和监督研究”(18JZ036)
摘    要:学籍对学生的权益具有重大影响,学籍管理是高校重要的职责。我国高校学生因高校作出开除学籍、退学或取消学籍的决定而丧失学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救济,请求法院撤销相关决定。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地方法院在撤销高校的决定后,对于是否恢复学籍、如何恢复学籍有着不同的立场和应对方式,包括法院直接恢复、学籍自行恢复、法院另行处理和不予审查等。法院撤销高校决定的理由对学生学籍是否能够恢复具有关键影响,也体现了法院对高校自我管理权的多层次监督。高校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完善恢复学籍的具体工作程序,探索设立学校内部的学籍恢复与救济制度,防控由学籍纠纷引发的诉讼风险。

关 键 词:恢复学籍  丧失学籍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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