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他人泄露不适用新颖性宽限期的特殊情形
引用本文:孙家丽,朱雪冬,欧阳平.试论他人泄露不适用新颖性宽限期的特殊情形[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9).
作者姓名:孙家丽  朱雪冬  欧阳平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摘    要:我国《专利法》规定在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内容的,该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如果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提交专利申请并导致发明创造内容公开的,申请人是否仍然可以享有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呢?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本文结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就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提出专利申请并导致发明创造内容公开是否适用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进行探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