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罚运作对象的转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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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德林.教育惩罚运作对象的转向[J].教学月刊(中学下旬版),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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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德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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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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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教育惩罚的运作对象:肉体与灵魂?
对于教育惩罚的运作对象,我们往往认为这是一个无须探讨的问题.因为惩罚指涉的对象无疑是学生,是给学生施加某种痛苦或不快,也即"惩罚首先包含有意对违反规则的学生施加痛苦的意思"1]很明显,对学生施加痛苦无非就是给其肉体或者灵魂(精神)制造痛苦.这样看来,惩罚实质是把学生的"肉体与灵魂"作为其运作的对象.而在"肉体与灵魂"两者之中,把肉体作为惩罚的运作对象既具有历史的悠久性,也在现实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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