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政府的行政听证制度
引用本文:张楚妹.试论政府的行政听证制度[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27(3):107-108.
作者姓名:张楚妹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4
摘    要:听证一词,本意为诉讼上应听取他方当事人意见的制度,法院在审查事实或法律问题时,要以公开举行的方式听取证人和当事人的意见,以保证审判的公平,从而实现正义.听证渊源于英美普通法上的自然正义观念的听取两方意见之法理,最初仅用于司法权的行使,作为司法审判活动的必经程序,谓之司法听证.

关 键 词:听证制度  行政  政府  法律问题  当事人  普通法  司法  审判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