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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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宗六.学校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J].教育研究与实验,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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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宗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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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院教科所 副教授,全国学校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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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这是学校内部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这里说的“学校”,当然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原来实行的领导体制是党委(总支、支部,下同。)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今后为什么要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的权力是什么?实行校长负责制会不会削弱党对学校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党政关系如何处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是不是校长个人说了算?这些问题不明确,就会妨碍学校内部领导体制的改革。本文打算就上述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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